移民局审查三个方面:岗位是否构成专业岗位(specialty occupation),通常要求至少学士学位,且学位专业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;申请人的学历是否与岗位对口,外国学历须经学历认证,工作经验可按三年折抵一年学历;雇主是否履行劳工部的义务,即先取得经认证的劳工条件申请(LCA),承诺支付不低于当地现行工资(prevailing wage)的薪酬。
常见的问题多出在岗位设计:职责描述过宽,移民官认定不需要特定专业学位;小公司的岗位与业务规模不匹配,被质疑真实性;工资等级定得过低,既降低抽签概率,也难以支撑专业岗位的定性。这些问题在递交前均可调整。
按工资等级加权抽签。自 2027 财年(2026 年 3 月登记)起,抽签不再等概率:按 LCA 上的工资等级,Level I 计 1 次、Level II 计 2 次、Level III 计 3 次、Level IV 计 4 次。岗位定级与薪资结构直接影响中签概率。对初创公司而言,将核心岗位定在 Level III 以上,通常比增加登记人数更有效。
境外新申请人的十万美元费用。2025 年 9 月的总统公告,对为身处美国境外且无有效 H-1B 身份的受益人新递交的申请征收十万美元费用。已在美国境内通过转换身份(change of status)取得 H-1B 的申请人,以及延期与转雇主,目前不在此列。该公告仍在司法审查中,适用范围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。对于从国内直接派员的企业,L-1 与 O-1 的成本通常明显低于 H-1B。
同一岗位,我们通常并行评估 O-1A(不抽签、加急 15 个工作日)、L-1(境外关联公司任职满一年)与 NIW(自行申请绿卡)。相当一部分等待抽签的申请人另有可行路径。
H-1B 是少数将持续义务置于雇主一方的类别。LCA 承诺的工资自第一天起即须足额支付,无薪待岗(benching)本身即构成违规;公开查阅档案(public access file)须在 LCA 认证后一个工作日内备妥;工作地点、职责或工时的实质性变更须先递交修正申请;解雇时须通知移民局、撤销 LCA 并承担返程交通费,否则工资义务不停止。劳工部的调查多由员工投诉引发,档案是否完备直接影响调查结果。
我们为企业客户将身份与用工放在同一张表上管理:每一个 H-1B 岗位同步申报 LCA、完成 I-9 核查、建立公开查阅档案,并就雇佣合同、薪酬与加班合规给出劳动法意见。
雇主在 USCIS 系统为每位受益人登记,一人只计一次;工资等级在此时确定。
中选后进入 90 天的递交窗口。未中选者可等待第二轮抽选,或转向替代路径。
递交 LCA 认证件、学历与经验证明、岗位与雇主资质材料,可选加急。
境内申请人自动转换身份;境外申请人凭批准书赴领馆面签后入境。F-1 学生 OPT 到期至 10 月 1 日之间有 cap-gap 延续。
通常先看三个方面:是否有豁免名额的雇主可以过渡;履历能否支撑 O-1A,研究型与技术型的毕业生往往比预期更接近标准;配偶的身份能否带来 H-4 或 L-2 的工作许可。STEM OPT 有 24 个月延期,足够并行准备 O-1 或 NIW。
可以,但审查更严:须证明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真实的雇佣关系(尤其当受益人持股时)、岗位有真实业务支撑、公司有支付现行工资的能力。银行流水、客户合同、办公租约与组织架构图均需一并提交。
如果该人员已在中国公司连续任职满一年,L-1 不抽签、不受十万美元费用影响、配偶可以工作,通常更为有利;管理岗还可衔接 EB-1C 绿卡。H-1B 更适合从美国本地市场或校园招聘的人员。
可以,且宜尽早。H-1B 属于双重意图类别,申请绿卡不影响续签与出入境。雇主担保走 PERM;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与专业影响力的人可自行申请 NIW,不依赖雇主进度,更换工作也不受影响。
本页为一般性说明。抽签规则、十万美元费用的适用范围及各项规费以 USCIS、劳工部与国务院最新公告为准。
请提供岗位说明与候选人简历,我们将并行评估 H-1B、O-1、L-1 与 NIW 的可行性。